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下面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将每年的4月15日设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二、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
四、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时至今日,我们即将迎来又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此,我们呼吁每一位同学深入理解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国家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安宁。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应做些什么?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八个“不”
01照片不任意拍
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02发表言论不违法
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不代表可以随心所欲,发表言论须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03工作不盲目干
工作中不要有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比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或者利用工作之便拍摄涉军照片牟利等。
04电脑内外网不混用
不要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呦!
05行李箱不胡乱装
行李箱中不要装有国外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异国他乡的土壤,因为这些都可能会对国家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06东西不随便买卖
不能非法购买或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钥匙扣密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
07信息不非法传
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08发现可疑线素不隐瞒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共筑国家安全防线,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国家安全之光照亮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