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培养方案

发布者:张老师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546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合作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国际课程合作)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部分节选)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准则,遵循天华学院“为做人而学习”的校训,面向长三角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及信息化发展需要,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化视野及电子技术与电子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电子信息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用及开发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具体目标如下:

1.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规范,能够理解和协调处理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践对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具备解决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工程问题所需的数理基础、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够运用多学科交叉融合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针对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的工程项目提出解决方案。

3.具备良好的专业综合素养,初步具备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与工程技能,对电子信息工程复杂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在本专业及相关交叉学科从事生产运行、系统调试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实际工程中能够深入研究与创新,适应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5.具有国际视野,能够跟进电子信息领域的前沿理论与技术,拥有自主学习和终生学习的习惯及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号的获取与处理、电子设备和电子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受到电子信息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设计、制造、应用、开发电子设备和电子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培养应在天华学院“专、通、雅”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指导下,争取达到天华学院“16条学生能力与素质培养标准”的要求。

期待毕业生在毕业5年后能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理基础、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针对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工程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实现满足特定需求的软硬件系统,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和信息技术工具,快速上手解决电子信息系统实际问题,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初步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工程问题的专业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凭借自身核心竞争力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电子信息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技术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电子信息工程领域项目工程管理的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够在多学科环境的工程实践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及能力,并具有把握电子信息领域热点动态和快速学习适应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课程

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嵌入式系统原理与应用、信号与系统、电磁场理论。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由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实习、课外科技活动、各类学科竞赛、专业技术讲座以及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组成。具体课程设置如图1所示。

1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

六、学制

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七、毕业和授予学位

1.本专业学生在有效的学习年限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各类理论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并达到173学分,方可毕业。

2.符合《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3.满足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校际交流项目,符合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其相关学士学位。符合录取条件的可继续攻读英国赫特福德大学硕士研究生。

八、学分学时分配表                      

课程类别

学分数

%

学时数

%

公共基础课

49

28.3

864

35.8

通识教育课

17

9.8

272

11.3

专业课

学科基础课

39

22.5

656

27.1

专业必修课

17

9.8

272

11.3

限选课

10

5.8

160

6.6

任选课

12

7.0

192

7.9

集中性实践环节

29

16.8

 

 

(课内实践

25.1

14.5

402

16.6

 

 

 

 

 

实践教学合计

54.1

31.3

 

 

  

173

100

2416

100